广东南滨律师事务所
Guangdong Nanbin Law Firm
张某因为感情不和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起诉何某,在提起诉讼时,何某已经离家暂时不知去向,双方的共同财产主要是四套房产,但据张某了解的情况,何某在此期间已经转移该财产。接受委托后,本律师所迅速展开了调查取证工作,掌握了被告何某转移房产的证据材料,并想办法让被告接收诉讼材料并应诉,在经过多次与被告及法官的沟通后,被告同意调解离婚,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,在离婚的基础上对该房产的分配进行了处理。